工程部工作目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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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工作目标管理规定

工程部工作目标管理规定

1、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制定

  a、工程部总监根据公司的总体情况和上级领导的要求制定工程部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季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和月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将工作目标、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工程部和工程项目的工作上。

  b、工程部副总监根据工程部的工作目标、计划制定项目的总体目标、计划和年度、季度、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并将目标、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各单项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上。

  c、各单项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主管根据项目的工作目标、计划制定单项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目标、计划,并将目标、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个人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d、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制定采用相对民主的办法,即上级的目标、计划摊派和下级答辩的办法。上级目标、计划摊派后,下级在两个工作日内就目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就目标、计划的情况达成一致,并上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使目标、计划生效。目标、计划生效后,作为工作绩效考核依据。

2、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考核

  a、工程部各级工作目标生效后,工程部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b、工程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目标、计划完成的主、次要因素。

  c、将工作目标与计划的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d、工程部将工作目标、计划分析结果形成纪要,并上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阅。

3、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调整

  工程部经理根据工作目标、计划的分析结果和主管领导的意见对工程部的工作目标、计划和下级目标、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将调整的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4、工程部工作目标和计划的种类:

  a、工程进度目标和计划

  b、工程质量目标和计划

  c、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d、工程施工投资目标与计划

  e、工程部总体目标与计划

  f、工程部资料与文件管理计划与目标

  g、工程部岗位与人员编制目标、计划

  h、工程部办公与管理费用目标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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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各团支部工作效率,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性,使我公司共青团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XX年取得更大的进步,公司团委决定实行团支部目标管理,对团干、团员实行目标考核。

  团支部目标管理制度

  一、严格依照团的组织制度工作

  1、建立团支部档案;

  2、管理好上级团委下发的各类文件;

  3、做好团支部会议记录;

  4、做好各团干、团员参加上级团委的会议记录;

  5、制定和管理本支部年、季、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6、做好年终评比材料;

  7、做好团委、支部宣传稿件;

  8、做团支部团员花名册,青年统计报表;

  9、团员发展对象要有记录、团员要有总结考察材料;

  10、做好双推工作;

  11、团费收缴记录;

  12、团员证保存;

  13、团支部活动考核记录;

  14、对团干部、团员、青工的思想状况了解情况;

  15、对照上级团委、本团支部计划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6、做好自我检查,自我批评工作;

  17、要有团员、青工的建议和意见;

  18、设立团员注册、专长、特长、思想状况、完成生产任务、考勤工时方面;

  19、收集信息资料,以及宣传员的稿件,团员、青工的征文稿、小论文、工作总结;

  20、设奖评栏,由公司团委检查后对团支部工作的讲评笔录。

  二、建立和健全团支部档案管理制度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开展工作

  1、加强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开展工作;

  2、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3、发扬民主,防止个人专断和极端民主化,协调团干之间关系;

  4、责任明确,分工要清楚;

  5、民主选举,优秀评议工作;

  6、由全体团员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经上级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依照团章制定选举办法

  1、一切责任制制度,均要求符合团章的要求;

  2、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3、服从公司团委领导,服从党支部分配。

  五、实行共青团工作责任制

  1、团委工作制度

  (1)对全公司团的工作正确领导;

  (2)根据上级团委、公司党委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会议,过好团组织生活;

  (4)宣传教育团员、青年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思想政治觉悟;

  (5)组织开展各项文体娱乐、生产竞赛、知识比赛等活动;

  (6)加强团组织建设,做好团建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

  (7)建立健全团组织各项规章制度;

  (8)定期召开团组织会议,做好组织安排;

  (9)按照团章做好日常团组织工作;

  (10)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11)定期向上级团委和公司党委汇报工作;

  (12)发挥团组织作用,配合其它部门协调好各项工作。

  2、团干部的工作责任制

  a、团支部书记责任制

  (1)团支部书记是支委会中的核心人物,对委员会的工作全面协调负责;

  (2)参加支部书记例会,传达党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

  (3)向党支部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4)定期召开支委和支部大会,根据上级团委和党委指示,制定支部计划,督促支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5)在团支部大会上汇报团的工作,组织过组织生活;

篇3:部门统计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

  部门统计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

  部门统计工作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实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有具体统计业务开展和负有县域经济社会考核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均在此制度的部门统计管理范围之内,应接受统计部门的业务管理和监督。

  二、对部门考核实行计分制,从基本条件、统计业务开展、统计管理、其它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三、基本条件:各部门均应按浑政办[20**]

  号文件精神做到“四有”,即有统计机构、有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有统计办公制度、有基本的统计条件。满分20分,缺一项扣5分。

  四、统计业务管理:各部门统计数据采集要规范,做到数出有据。对上报数据进行必要的平衡关系审核和逻辑审核,进行必要的评估。上报手续完备,要由领导同意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条计50分。

  五、统计管理规范:统计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原始资料保存齐全。计10分。

  六、其它: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自觉高好与统计业务部门的关系;参加统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计20分。

  七、有其它统计创新的可适当加分。

  八、本考核制度由统计局在年末根据平时报表资料进行实际考核。

篇4:全市重点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通知

永卫发〔20**〕103号

永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年度

全市重点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卫生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卫生工作的部署,确保完成2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充分调动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快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我局决定从20**年起对全市重点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重要思想和****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促进医改任务等各项重点卫生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扎实推进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系统全面、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绩、科学合理的原则;坚持平时与年终、定量与定性、重点工作与全面工作相协调的原则。

二、考核的范围

全市13个县区(管理区)卫生局。

三、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卫生工作要点以及市卫生局与各县区(管理区)卫生局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食品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医政管理、中医管理、妇幼卫生、人才建设、科研教育、项目建设、综合管理、行风建设等方面。

20**年重点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指标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20**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20**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报告以及省卫生厅与市卫生局、市卫生局与各县区(管理区)卫生局签订的20**年度深化医改任务责任状明确的重点医改任务。(20**年全市重点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见附件)。

三、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考核指标。市卫生局成立永州市重点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卫生局考核办根据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卫生工作要点,会同有关科室研究制定重点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报局务会议审定后实施。考核指标实行1000分制。各县区(管理区)卫生局和局机关各科室根据考核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报市卫生局考核办(设局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考核方法。20**年12月上旬,请各县区(管理区)卫生局将《考核自评总结报告》和自评记分表报至市卫生局考核办(电子邮箱:w8426433@126.com),未按时上报的,酌情扣分。20**年1月5-10日,市卫生局考核办组织5个考核组(分组情况附后,具体到各地考核的时间由各组通知),对各县区(管理区)卫生局落实全市重点卫生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计分。考核评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及走访等方式进行。

(三)加分和减分。实行加减分制度,对重点卫生工作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每次加20分,受到同级党委政府及以上机关表彰的每次加10分;对重点卫生工作受到国家或省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分,受到同级党委政府及以上机关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加分事项由各县区(管理区)卫生局向市卫生局考核办申报,经审核后报局领导审定。扣分事项由局机关相关科室提出意见,市卫生局考核办审核后报局领导审定。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经综合考核评估,综合得分达到900分以上的为优秀,800-900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合格,低于600分为不合格。市卫生局将对各县区(管理区)完成目标管理任务情况进行通报,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区(管理区)卫生局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对排名前三位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在下一年度卫生项目及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考核结果向县区(管理区)党委、政府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管理区)卫生局和局机关各科室要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作为加快卫生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日程,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讲求实效,推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要与卫生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改革、重点建设紧密结合,与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紧密结合,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考核工作纪律,确保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局机关各科室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单项考核。

(三)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各县区(管理区)卫生局和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尽快建立完善我市卫生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形成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附件:20**年全市重点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永州市卫生局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20**年全市重点卫生工作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分组安排表

请每个考核组负责通知所考核的县区(管理区),并确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对所考核的县区(管理区)的情况进行汇总(包括收集汇总各地工作亮点、先进经验及做法),于20**年1月15日前报局考核办(办公室)。

12

附件:20**年永州市重点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总分1000分)

序号

指标

名称

考核内容

计分标准

基本分

数据采集

责任科室

新农合制度建设(100分)

(1)统筹地区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60%以上。

达到60%以上的计基本分,达不到要求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40农合科

(2)县区(管理区)按医改责任状要求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

按要求完成计基本分,比例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20农合科

(3)在新农合统筹地区和80%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报,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

达到比例的计基本分。新农合统筹地区未达10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未达8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各扣1分,扣完为止。

20农合科

(4)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按要求完成农村小儿先心病免费手术例次;解决农村五保户等特殊困难人群看病就医问题,对农村五保户因病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

开展试点计5分,未开展扣5分;按要求完成手术例次的计5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总分5),扣完为止;

按要求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的计10分,未实行的扣10分。

20农合科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00分)

(5)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配送,落实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招品种规格、招数量、招规格、招厂家,逐步实现基本药物价格与全省统一,保彰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试点地区未按省、市相关文件执行基本药物招标配送,导致价格与省标不符或出现质量问题的,每发现一种药物扣1分,扣完为止。

20采购中心

(6)试点县区(管理区)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现统一的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

按规定网上集中采购率达100%的计基本分,每网外采购一个品规药品扣2分,扣完为止。

20采购中心

(7)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对指南和处方集进行了逐级推广学习并严格执行的计基本分,否则全扣。

20采购中心

(8)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达到要求计基本分。未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基本药物每种扣1分,扣完为止。

20农合科

(9)完成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

第二批试点的5个县在20**年12月31日前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制定当地综合配套改革方案。

20采购中心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30分)

(10)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年底前全部开工。

全部按要求开工计基本分,未按要求全部开工按比例扣分;完成主体工程按比例加分。

30计财科

基妇科

农合科

(11)按要求为乡镇卫生院签订完成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协议,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按要求完成计基本分,完成比例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0医政科

(12)完善对口支援机制,落实城市三级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城市二级以上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对口帮扶制度。

按要求制定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督导检查,完成下派人员支援和上送人员进修任务的计基本分,人员数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60医政、基妇、农合科

(13)按要求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

按要求完成计基本分,完成比例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0政工科

(14)按要求完成在岗培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机构卫生人员任务。

按要求完成计基本分,完成比例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0农合科

医政科

(15)按要求向基层推广卫生适宜技术。

按要求完成计基本分;未完成县级师资培训扣10分,未对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的扣10分。

20医政科

(16)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

按要求制定下发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的计10分;县区(管理区)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的计10分,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20农合科

(17)重点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村医的技术支持,按要求完成村卫生室项目建设;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保障村医的合理收入;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按要求完成村卫生室项目建设计10分,完成比例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按要求落实乡医公共卫生补助计10分,经费落实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行门诊统筹的,计10分,否则全扣。

30农合科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205分)

(18)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4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以上,并提高信息化水平。

达到要求的计基本分。城市和农村的建档率每少1%各扣1分,扣完为止。

45法监疾控科、爱卫办、基妇科、农合科

(19)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

制定并落实的计基本分,否则全扣。

20法监疾控科

(20)完成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补种任务。

按要求完成计基本分,完成比例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0法监疾控科

(21)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对孕产妇免费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率达到80%以上。

“两癌”检查、住院分娩补助、补服叶酸、母婴阻断各计10分,按要求完成的计基本分;每项完成比例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40基妇科

(22)按要求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

按要求完成计基本分,完成比例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0医政科

(23)按要求完成20**年度无害化厕所建设任务,做好20**年度无害化厕所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按要求完成计基本分,完成比例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0爱卫办

(24)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未组织县级考核评估的全扣。

20办公室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40分)

(25)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开展分工协作机制的试点探索,有试点方案和经验总结的计基本分,未开展的全扣。

20医政科

(26)推广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推动医院信息化建设。

启动医院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制订试点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的计基本分,未开展的全扣。

20医政科

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50分)

(27)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处置有效。

按要求完成的计基本分,报告不及时的每起扣2分;处置不及时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30法监疾控科

(28)按要求完成发现管理结核病人的任务。

按要求完成计基本分,完成比例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0法监

疾控科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60分)

(29)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推广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有创建活动方案、相关督导检查和总结的计基本分。无实施方案扣10分,未开展督导检查扣5分,无活动总结的扣5分。

20医政科

(30)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

制定有关政策文件进行落实的计基本分,未制定措施的扣10分,未督导实施的扣10分。

20医政科

(31)以县为单位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95%以上;完成中心储血点全程信息化建设任务。

以县区(管理区)为单位达95%以上计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的计10分,未完成的全扣。

20医政科

8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40分)

(32)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协调或参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按要求履行职责开展活动的计基本分,无行动方案扣10分,无督导总结扣10分。

20法监疾控科

(33)组织实施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监督检查。

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的计基本分;未开展打击无证行医黑诊所的扣5分,未开展医疗广告监测的扣5分,未开展采供血监督检查的扣5分,对上级交办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典型案件少完成1件扣1分,扣完5分为止。

20法监疾控科

9中医药工作(40分)

(34)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覆盖辖区所有县区(管理区),实现辖区内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

覆盖率达95%计基本分,覆盖比例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0中医科

(35)组织开展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

对辖区内县级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督导,覆盖率达100%计10分,未开展督导的扣10分;对县级中医医院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工作,覆盖率达100%计10分,未开展督导的扣10分。

20中医科

10行风建设工作(40分)

(36)建立和完善纠风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纠风工作责任状,认真办理群众行风投诉,按时办复市卫生局交办的行风信访件及行风案件。

建立责任制并落实到位计5分;辖区内卫生行风投诉受理查结率达到95%以上的计5分,达到90%以上的计3分,否则扣5分;及时报送纠风、治贿工作总结和报表等信息的计5分;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行风投诉信访件或查案任务的计5分。

20纪检监察室(纠风办)

(37)贯彻落实《湖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医德考评工作。

县区(管理区)卫生局制订医德考评细则的计5分,辖区内90%以上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制订医德考评实施细则的计5分,建立医务人员考评档案的计5分,实行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晋级奖励等直接挂钩的计5分。

20纪检监察室(纠风办)

11卫生信访新闻宣传和卫生信息工作(65分)

(38)对信访投诉事件的处理率达100%,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未发生到省进京非正常*现象。

(39)针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及时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积极宣传卫生工作先进事迹典型,县区(管理区)卫生工作(正面)年内被市级以上媒体报导2次以上(含2次)。

(40)定期编写卫生信息简报,并及时报送至市卫生局,年内被市卫生局采用2篇以上(含2篇)。

(41)完成《健康报》、《大众卫生报》发行任务。

上级交办的卫生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为100%,未发生到省、进京非正常*的计15分;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重复到省、进京非正常*每人次扣1分;到省、进京集体*每批次扣2分,扣完为止。

按要求完成新闻宣传工作计15分。市级以上媒体正面报导次数不够的每少1次扣2分,因与媒体沟通不力导致较大负面影响的每件次扣2分,如被省级和中央媒体曝光则每件次扣4分。

按要求完成卫生信息工作计15分。未定期编写本部门本单位卫生信息简报的扣10分,年内被市卫生局采用篇数每少1篇扣2分。

完成《健康报》、《大众卫生报》发行任务计2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65办公室

12指令性

任务(50分)

(42)县区(管理区)卫生局成立医改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改工作的网络报告做到及时、准确;医改资金专款专用。

(43)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局交办的临时性、指令性工作任务,无推诿、拖沓等现象。

成立医改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确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计5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计5分;医改工作网络报告及时、准确的计10分;医改资金专款专用的计10分。

按要求完成的计基本分,有推诿、拖沓或未完成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50办公室

注:部分项目无考核指标任务的县区(管理区)计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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