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库吧
专注精品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
本月更新4398  文章总数387170  总浏览量5209350

蔡官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

  绩效,考核,分配,工资相关资讯是工作经常遇到及需要使用的,也许您正为撰写绩效,考核,分配,工资而苦恼,下面是整理的蔡官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蔡官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

  官蔡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和《z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规定,为落实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教师队伍,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校20**年1月1日起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

  2.多劳多得、责重多得、绩优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

  3.向一线骨干教师、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倾斜的原则。

  三、领导机构

  1.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师德、出勤、工作量、工作过程、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2.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70%。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凡是有编制的在岗的教职员工均可获得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30%。根据《教师法》《九年义务教育法》和《z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按教师德能勤绩四部分考核成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年度发放。

  德能勤绩考核的具体要求如下:

  A.德(满分100分,权重30%,计30分。实行扣分制,无保底分,扣完30分止):

  具体考核按表一实施。

  B.关于工作量(计20分)

  ⑴专职和兼职人员等情况的工作量计算方法:

  (2)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学科等教师,若跨年级、跨学科任教备两个完整教案的,每周加1课时;

  (3)具体周兼职工作量课时数:

  ①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会财务各2课时。其他岗位:教务管理员6课时,物理实验室4课时,化学实验室4课时、生物实验4课时、科学实验室4课时,体育器材保管 4课时,档案及学籍管理5课时,图书阅览8课时,网站建设与维护5课时,学生机房及维护每人1课时,电教服务及维护2课时,负责两操升旗仪式、会场布置及广播电视系统的人员加2课时,信息报到每篇0.5课时。晨检、午间监护、晚自修、行政值班、辅导学科竞赛和兴趣小组在满工作量前提下另行补偿。

  ②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教师,每增加一岁每周增加1课时,凡转岗者不计增课时。

  ③代课按本学科工作量比例结算(指中途有人因病请假,教务处安排代课一周以上)。

  ④所有后勤人员按合格工作量处理、假期加班工作量作适当补偿。(总账会计享受中层正职,现金会计享受中层副职)

  C.关于出勤情况(10分,实行扣分制,扣完为止)

  外出学习、公出、送子女上学(省内2天、省外4天),结婚(5天)、产假(120天、难产、晚婚135天)、子女结婚(3天)、直系亲属丧(3天)除外;生病住院(含重大慢性病)按病假处理。

  ⑥具体考核见表三

  D.能绩:(计40分)

  考试、会考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依据学校期中、期末质量分析表中综合得分进行考核;科学、思品、音、体、美、信息、劳技等学科的考查,由教务处、年级组长、班主任组成考核小组,现场测试,按优秀(不超过10%)、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

  说明:考试和考查学科按期中、期末分别考核,其得分:期中、期末得分各占50%。小学部如有教育局教研室检查考核,则按教研室考核为准。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奖励性基金提取)÷(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每一分值的绩效工资额

  五、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操作办法

  1.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各部门负责提供教师个人相关资料,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核定。

  2.考核时个人提供履行职责的条款和履行的职责情况的总结及有关材料,据此,考核小组进行逐项考核,登记考核情况并作出评价。

  3.教师考核有关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评议打分的办法,教师自评、互评占50%,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占50%(其中学生问卷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评分参考)。

  4.具体考核见表(二)。

  5.经批准办理内退或因身体原因并经有关部门鉴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按所在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50%发放。当年退休人员,按实际在岗时间比例发放。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绩效考核(含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1)没有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教育教学要求的。(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 旷课一课时及其以上的;? 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造成后果的; ? 不备课上课二次以上的; ④ 工作日中午饮酒上课的; ⑤连续三次不批改作业的; ⑥违反“五严”禁令布置惩罚性作业的;⑦ 违反《官蔡学校课堂教学十不准》被查处的;⑧擅自公开学生考试成绩、排名造成后果的;⑨在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工作中,发现上课、备课等存在问题影响学校声誉及考核的。

  (2)从事有偿家教,经查证核实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参与越级或群体*、***、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有乱收费行为或违规推销教辅用书、复习资料及商品的;

  (6)参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活动的;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7)违***公德,有损教师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8)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9)旷工半天以上的;

  (10)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2.学校提取的奖励性基金主要用于特困慰问、论文发表获奖奖励、特殊贡献的发放、班主任中层干部值班、校级干部、中层干部考核。

  六、其他规定:

  1.实行本办法后,学校不再另立名目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不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发放津贴补贴。

  2.学校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计核算办法》,设立津贴补贴专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津贴补贴。

  3.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人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七、考核设优秀、良好、及格等级,优秀占20%,良好占40%,合格占40%。优秀考核将兼顾各大学科备课组的分配。

  八、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几点说明:

  1、关于“满工作量”的解释:总课时数除以参教人数所得平均课时数(同大学科任教年级不同课时在二课时上下视为相同工作量)。

  2、每年八月实施教职工聘任,根据上年教学业绩、工作成绩,凡落聘转岗者,年龄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2周岁者,绩效工资只享受合格的70%,因大学科教学不能胜任而转教小学科者,绩效工资只享受合格的80%。凡教学后勤均不聘用者作待岗处理(在校自我学习、培训),下年度再竞聘上岗。在培训学习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

  3、凡在考勤或上班时间被校长室抽查违纪违规的将取消良好以上等级并扣除绩效工资的5%。因教学质量事故,被中途调整者,只享受绩效工资的70%。

  4、新上岗教师出现教学质量事故者,下年度将直接不予聘用。

  5、因以上产生的奖金余额将用于优秀、良好的奖励。

  堰姜市官蔡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表一:

  A级指标 B级指标 考评要点 自评得分 互评得分 综评得分

  师德修养100分(权重30%)

  爱国守法(10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或有关会议,一次扣2分;(2)无故不参加中心活动,一次扣10分;(3)教学人员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一次扣1分。

  爱岗敬业(20分)

  (1)利用教师职务之便从事第二职业,扣10分;(2)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股市行情或做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一次扣15分;(3)不按时完成下达任务,扣2分。(4)工作拈轻怕重,拒绝接受学校分工,一次扣10分。上班或上课迟到、早退月四次以上每超一次扣1分。请假超假无正当理由续假,每超一天扣10分,并按《官蔡学校考勤制度》实施

  关爱学生(20分)

  (1)对学生态度冷漠,对合理要求置之不理,讥讽挖苦,歧视学困生后进生,一次扣10分;(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10分;造成明显伤害的,一次扣20分(3)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应履行保护学生义务而回避,放纵危险事件发生,一次扣20分。

  教书育人(20分)

  (1)占科、随意调课、增减课时,扣5分;(2)忽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或素质教育,扣5分;(3)随意增减学生课业负担,扣5分;(4)不参加学生家长会,一次扣5分。

  为人师表(20分)

  (1)以教谋私,索请受礼,一次扣10分;(2)以调整座位或课堂提问等手段要挟为难学生及家长,扣10分;(3)与学生家长争执吵闹,一次扣10分;(4)行为失范、无理取闹,与同事吵架,纵容蛊惑家人到学校纠缠,一次扣20分;(5)私自推销资料,一次扣20分。

  终身学习(10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义务学习,不完成学习任务,扣5分;(2)不参加教研活动,不承担教研课任务,扣10分;听课按规定每少一节扣2分(按分管校长记录核定为准)(3)不注重总结教学经验,不按时撰写有质量的教科研文章,扣10分。

  加分 被评为市师德先进的加2分,校级师德先进的加1分。

  堰姜市官蔡学校能绩考核细则

  表二:

  A级指标 B级指标 考评要点 自评得分 互评得分 综评得分

  教育教学工作(三)权重30%

  完成任务(15分)

  (1)认真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有突出贡献(10分)。(2)较好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教育、教学、教辅工作任务。(5分)

  计划总结(10分)

  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学期各种计划、总结和各类报表。(10分)

  备课(10分)

  (1)教案字迹工整、完整、备课无照搬照抄,下载的课件、教学设计、教案能根据学生实际进行二次备课且具备教案要素的,语文老师单独设置作文教案,有按单元训练项目安排课时备课。(6分)

  (2)无漏备现象。(4分)

  上课(20分)

  (1)上课铃响前按时到位,上课期间不离开教室、不坐着上课,不拖堂,不吸烟,不使用通讯工具。发现一次扣一分。(5分)

  (2)课堂上能够充分利用板书、挂图、标本、录音、投影、录像、多媒体等教学辅助手段进行教学。(5分)

  (3)教师上课须有符合规定的合作课堂模式的教案,必须使用普通话,注意书写指导,校长室点课一听一测合格率须达60%以上不达标扣2分。(5分)

  (4)点课、公开课不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扣2分

  作业批改(10分)

  (1)无错判、误判的,且有批阅日期的,加2分

  (2)按作业密度达到标准的加2分

  (3)无作业批改任务的得满分10分。

  教学效果考核(30分)

  教学效果整体与个体考核相结合,依据《官蔡学校关于学科备课组目标达成纳入绩效考核的暂行规定》实施。设定基本分24分。如有扣分扣完为止

  民主测评(5分)

  经领导、教师、学生、家长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5分);满意率达85%-75%(3分);满意率达75%-60%(2分);满意率在60%以下的不得分。

  教师的专业发展及教育教学研究

  (此项为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专业发展及教科研

  (1)完成规定的教学反思数量、业务学习培训作业及每学期一篇论文参赛得满分10分.45岁以下青年教师随笔、教学反思每少一篇扣0.5分(最多可5分)。

  (2)当年被确定为市教坛新秀或教学能手或骨干教师加4分校级教学骨干、能手加3分。

  (3)师徒结对,徒弟成长为校级教学能手的加1分,市级加2分。

  (3)在上级组织的各项教学检查或专项视导中所上课为优秀课的加1分)

  (4)积极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科研活动(含学校集体备课等),承担学校某项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加0.5分;有省级(以上)论文发表或获奖加1分,有市级论文发表或获奖的加0.5分;在市级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说课或各类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奖加1分;所带学生兴趣小组(运动队)获市团体一二名奖的分别加3分、1分;获省、市各类荣誉称号分别加4分、3分、1分。(同一类的奖项只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累计)

  堰姜市官蔡学校工作量、出勤考核细则

  表三

  A级指标 B级指标 考评要点 自评得分 互评得分 综评得分

  工作量(20分)

  最体由教导处、教科室、校长室提供相关数据原则上,只对任教两个班语文、数学、英语的进行超课时补偿。所有学科少于规定工作量范围内两课时外每节扣7元,超过工作量范围一课时以上每节补偿7元。

  出勤(20分))

  (1)上班出勤率达100%得6分,低于50%的考核不合格。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参与率100%得4分,政治学习、业务学习100%得10分出勤率达80%以上的4分,低于80%的0分。上下班迟到早退低于80%得0分,80%以上得6分另,除得分考核外,再按《官蔡学校教师考勤制度》实施。

  (2)事假累计超过10天取消优、良等级,超过20天等级为基本合格,累计超过一个月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备注:

  教工周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学校实际安排的周课时数乘以该学科系数)

  初三语、数、英、物、化 1.5

  初一、二语、数、英、物 1.4

  初三政治、历史 1.2

  初二地理、生物 1.2

  初三体育 1.2

  初一、二政治历史、初一地理、生物等其他学科 1

  计算机、劳技、音乐、初一、二体育、美术等其他学科 1

  小学六年级语、数、英 1.5

  小学1-5年级语、数、英 1.4

  小学科学、 1.3

  思品、综合研究 1.2

  小学信息、音、体、美等其他学科 1

篇2:姜堰市二附中教师道德诚信考核及问责办法

  堰姜市二附中教师道德诚信考核及问责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两大体系建设,依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堰姜市师德建设若干规定》等,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更深入地开展践行师德创先****,办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校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师德是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在教师职业上的具体体现。教师所肩负的使命要求教师必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

  第三条 师德考核与问责是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是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岗位聘任、年终考核、评优晋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将被严格问责,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第四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全体在岗在职的教师。

  第二章 考核

  第五条 考核原则

  师德考核遵循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惩教结合的原则,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人员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考核对象的20%以内。

  第七条 考核标准

  (一)优秀。模范履行师德守则综合表现突出,受到同行赞誉、学生、家长及社会称赞,综合评估和学生及家长测评在95分以上。

  (二)合格。较好地履行师德守则,综合表现较好,得到同行的肯定和绝大多数学生的认可,综合评估和学生及家长测评在80-94分的。

  (三)不合格。不能遵守师德守则,行为表现差,在同行和学生、家长中影响极差,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综合评估和学生及家长测评在80分以下的;当年度因故受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处理的。

  第八条 考核方式

  (一)教师自评、同事互评、学生、家长及社会测评、学校评定相结合;

  (二)学校综合评估与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相结合;

  (三)以量化测评、综合定级的方式呈现(见附件2)。

  第九条 考核程序

  (一)教师自评。被考核教师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考核表(见附件1),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师德述职报告。

  (二)综合评估。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测评、互评,并依据规范要求、师德测评结果与师德表现,集体讨论确定考核等级,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校考核领导小组向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结果并签字确认。

  (三)意见反馈。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校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作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第十条 考核时间

  师德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聘任期满考核同步进行。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性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相应为“不合格”。

  (二)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干部使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三)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评优评先。

  第三章 问责

  第十二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问责:

  (一)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人生价值观方面有严重错误言行的;

  (二)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三)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它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他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热衷有偿家教,或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课补习班并从中获利,经查核实的;

  (六)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教的礼品、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的;

  (七)不能履行“教学六认真”等教育教学常规,造成教育责任事故的;

  (八)违背基本学术道德,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不能恪守学术规范的;

  (九)有其他违***公德、严重影响教师形象的言行。

  第十三条 问责方式:

  (一)诫勉谈话;

  (二)通报批评;

  (三)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

  (四)党员干部受到问责,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问责方式,根据具体情形,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合并实施。

  第十四条 被问责人员主动、及时纠正过错,尚未造成重大影响的,或者有其他从轻、减轻处理情节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问责程序

  (一)根据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执法检查、上级机关交办或其他渠道发现的线索,由领导小组组成问责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相关事实和情况说明等材料。

  (二)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作出问责决定;

  第十六条 问责决定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年9月1日起执行。

篇3:麦溪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溪麦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z市教师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规定,为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结合我校实际,为绩效工资分配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1、删繁就简,考核内容体现可操作性;务实重本,考核方法体现过程性。

  2、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正确导向”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体现多老多得、优老优酬,力求公正、公平、公开。

  3、坚持实事求是,在公平分配的原则上,向责任重,工作量大,工作压力大,成绩突出的岗位倾斜。坚持效果主导,兼顾品质主导和行为主导,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四、考核项目、标准及部门。

  (一)、师德奖(1000元/年)

  师德奖包括师德表现、出勤、遵守校纪校规、安全工作,具体考核见《溪麦中心小学师德奖考核细则》具体由校长室负责考核。

  (二)、育人奖(300元/月、120元/月、90元/月)

  育人奖包括班主任工作奖、副班主任工作奖、协助管理学生奖。(1)、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分等级按人均300元/月发放。(2)、履行副班主任职责,分等级按人均120元/月发放。(代理班主任一月内累计超出一周部分享受班主任补贴)(3)、其他教师完成学校分配的相关教师值日及替它管理学生工作任务的,分等级按人均90元/月发放。(具体考核见《溪麦中心小学育人奖考核细则》)具体考核由德育处负责。

  (三)、质量奖

  1、一线教师上好常态课,执行教学五认真和五严规定,上好预约课、邀请课、展示课、公开课,并做好相关电教工作80元/月,其他教师按学校要求履行好本岗位工作职责60元/月。

  2、设立质量调研奖(平均分相差5分以上不奖)(1)月随机质量调研(30元、20元、10元)。(2)学期质量调研(60元、40元、20元)。(3)全市质量调研(平均分高出全市平均分3分以内每分奖50元,3分以上超过部分每分奖100元)。(4)设立进步奖(每学期结束对照期初调研情况和学期每次调研情况,以平均分、培优补差的进步表现予以100元-200元的奖励)(具体见《溪麦中心校质量奖考核细则》,实施主要由教导处负责)

  (四)、科研奖

  1、教师完成听、评课任务,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习笔记、教育随想),积极参加学校特色建设和课题研究,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积极参加校本研训活动,考核合格30元/月/人。

  2、完成学校特色建设工作奖。凡承担学校特色建设项目工作的学期结束经考核分等级予以200元/人均予以奖励,学期结束评选出的童话教师予以100元奖励。(具体见《溪麦中心校科研奖考核细则》,实施由教科室负责)。

  (五)、工作量津贴(3000元/人/学年)

  1、双向聘任,服从分工,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期间无责任事故,定为满工作量,享受3000元/人/学年满工作量奖。

  2、因个人申请学校同意,不能满工作量工作酌情打折发放。(男55周岁、女50周岁教师个人申请,适当减轻工作量,经学校批准后可视作满工作量)。

  3、因请假减少的工作量由代课教师享受,未减少工作量(仅与人调课)不扣工作量奖。(具体见《溪麦中心校工作量津贴考核细则》,实施由教导处负责)。

  4、超课时津贴:a、午间补差每天每班按5元发放。b、代课每节3元。c、任教语文、数学、外语双班、三班的教师,每学期分别补贴超课时津贴200元、300元。

  (六)、岗位津贴

  1、教龄、职称津贴

  职称 每学期标准 每学年标准

  无职称 100 200

  小学二级教师 150 300

  小学一级教师 400 800

  小学高级教师 750 1500

  中学高级教师 1000 2000

  (此为基础职称津贴,教龄、职称津贴=基础职称津贴+教龄津贴:实际教龄数乘以15元为每学年标准)注:长病假、内退、支教、新合同、派遣教师不享受教师职称岗位津贴。

  2、兼职学校管理岗位津贴:教研组长20元/人/月;年级组长10元/人/月;办公室主任10元/人/月;现金会计、司务长、工厂管理150元/人/月)(见《兼职学校管理岗位津贴考核方案》)

  3、拔尖人才津贴: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履行骨干教师职责,按市局相关规定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兑付按原标准的三分之一发放,所有骨干教师不享受农村浮动)

  4、行政人员岗位津贴:副校长350元/人/月;主任330元/人/月;副主任310元/人/月。(见《行政人员考核方案》)

  (七)校长奖励基金:

  1、“爱心育人、静心教书、潜心科研、用心服务、真心待人”五心教师100元/人。

  2、镇级优秀教师、市级优秀教师100元/人。(镇级优秀教师如政府发放不予重复发放)

  3、各项个人荣誉及辅导学生获奖。

  ①、个人表彰奖励:

  表彰部门 表彰部门及奖励标准(单位:分) 备注

  校级 镇级 市级 大市级 省级 国家级

  说明:政府和主管部门的“个人表彰”主要指劳动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其他部门的“个人表彰”主要指优秀团员、优秀辅导员、优秀学员等。民间组织开展评比取得的荣誉,一般不予奖励。

  (2)、教师“参赛获奖”奖励:

  等级 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 备注

  校级 片级 市级 大市级 省级 国家级

  说明:教师参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教师基本功、课堂教学比武、课件评比等在市级以上获奖上浮一等计奖。市级以上调研、抽查的优良课按同级一等奖计奖;公开课、少先队观摩效果良好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3)、学生“参赛获奖”奖励指导教师标准

  等级 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 备注

  校级 片级 市级 大市级 省级 国家级

  说明:学生参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非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一般不奖励。经教师指导学生的文章在党报、党刊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按同级二等奖计奖;在教育主管网上发表的学生习作按同级三等奖计奖;有指标下达的各类竞赛按决定奖项单位的实际级别计奖。

  4)、教师“论文发表或获奖”奖励标准分值:

  等级 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 备注

  校级 市级 大市级 省级 国家级

  说明

  ⑴、文章发表:①、宣传学校的报道文章,发表在党报、党刊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上按同级一等奖计奖;②、在教育主管网上发表的论文或宣传教育的报道按同级二等奖计奖。③、学校订阅某刊后享受刊登优惠,或赠送版刊,按同级三等奖计奖。④、与教育无直接联系的文章发表,一般不奖励。⑤、在有邮发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按同级一等奖计奖;在无邮发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⑵、文章获奖:①、论文评比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②、学校课题论文获奖的,按上浮一个级别计奖。③、上交评审费进行评选获奖的论文,省级获奖的评审费以25元计返还;省级以下市级以上的获奖论文评审费以15元计返还。④、除教育学会外,其他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举行的论文评比获奖,一般不奖励。

  (5)、体育教师奖励办法:

  ①、体育教师在每年度学校组织开展的小篮球赛和田径运动会活动中,要认真组织,精心选拔运动员,形成学校的体育人才梯队,组织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每项活动学校奖励参加组织的体育专职教师每人50分。

  ②、体育教师对组建的学校田径队和小篮球队要坚持长效训练,平时训练与集训相结合。平时训练以阳光体育活动为主。田径队从暑假到当年比赛期间为集训期,篮球比赛前一个月时间为集训期,集训期间早晨要强化训练。

  ③、学校对体育组实施的奖惩措施:

  a、集训期间体育教师要确保训练时间,认真组织,精心指导。每天运动员的伙食由学校负责解决,负责集训的体育教师在工作日学校发放集训费每人每天5元,节假日集训按学校教师加班的有关规定执行。

  b、市体育运动会按每分10分奖励,同时与上年相比在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30分,在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50分,在甲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100分,(另设基础成绩奖,乙级队200分,甲级队400分,前八名600分,但累计奖励不超过1500分)。

  c、篮球在甲级队奖励200分,上升一个名次奖励50分;在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奖励30分;处在丙级队学校不予奖励。但累计奖励不超过800分。

  (6)、音乐教师奖励办法:

  ①、音乐教师要认真抓好学校的艺术工作,平时要加强艺术兴趣小组的培训,能保证完成各种活动需要的演出任务,能高质量地完成演出任务,每次奖励相关音乐教师50分。

  ②、在市小学生文娱汇演中单项获一等奖学校奖励指导教师400分,二等奖奖励200分,三等奖奖励100分,团体获一等奖另奖600分,获二等奖另奖200分,团体三等奖另奖100分。

  ③、音乐教师因演出需要利用节假日加班训练,加班期间的有关要求和经费标准,按学校教师加班的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此项目由教导处负责考核,校长根据每学年的情况,确定每份值金额(原则上每分值0.5--1元)

  4、品牌创建奖:学校目标责任状考核、学校有创建项目获得通过,获得集体荣誉,由校长确定按每人每学年1000-3000元的标准发放。

  5、突出贡献奖:对学校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酌情给予重奖,有校长提出人选和标准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五、有关发放规定。

  1、内退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范围内,按每月350元扣发,每年扣发4200元。

  2、支教教师和外借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经对方学校考核,参照本校同职称同工作量类型教师发放。

  3、长病假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内退教师的标准进行扣发。

  4、新合同教师和派遣教师的有关规定。享受班主任津贴,其他考核奖将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另行制定。

  5、产假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

  法定产假期间,按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的一半发放。

  6、市局有关文件规定:

  ⑴、丹教[20**]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奖励性绩效考核奖的30%以上。

  a、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b、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

  c、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者;

  d、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e、其他违法行为者。

  f、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②、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学期绩效奖。

  ③、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⑵、丹教[20**]1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病假教师长期(六个月及其以上)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学校批准后必须向教育局提供丹阳市人民医院的病休证明和病历等有关证件备案。病休期间,国标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在学校的考核方案予以全扣或部分扣发。没有丹阳市人民医院证明资料的不能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短期病休的工资待遇仍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减发或不发。

  ②、学校不能再随意办理职工内退手续,若有教师(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确需办理内退手续的,必须经教师个人与学校双方协商同意后,同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核准。内退对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所在学校的考核方案予以不发或减发。

  ③、教职工有事不能到校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离岗的视同自动旷职。连续旷职15天(一年内累计30天)将由所在学校作自动离职处理,学校应及时到市教育局办理自动离职手续。教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必须按学校的考核方案扣发。

  ⑶、丹教[20**]16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绩效考核结果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按比例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报市局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

  ②、行政协理员不参加绩效考核视同合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每学年度末,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方案和相关处室平时的考核记录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定。

  2、公示: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全年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上报:公示无异议,学校将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送财政局兑付给教职工个人。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1、成立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经学校校长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有:z等17人组成。其中组长:z;副组长:z。

  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有:z等21人组成。其中组长:z;副组长:z。

  2、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代表讨论通过,报市教育局批准后,自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3、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篇4:区高级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

  区高级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正确评价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状况,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学校聘任的副校长、中层正副职干部。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调动工作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考核。

  2、组织公派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人员,仍按同级干部同步考核,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情况,由所在学校、培训单位提供。

  3、当年因病(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写出个人总结,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4、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查清后再行确定。

  5、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按党纪政纪处分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学年度结束前。也可以每学期考核一次。

  第五条学校设立“干部考核小组”,由校级领导和教代会代表组成。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负责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

  第六条考核内容

  (一)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具体表现为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改革创新和开拓进取的情况;联系群众,校务公开,听取教职工意见,接受党组织、教代会监督,民主作风的情况;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党风廉政的情况;承担工作责任,不居功,不诿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干部的教育管理素质。具体表现为坚持教育****,运用现代的教育思想观念,明确校长工作目标和学校发展规划,并有效实施的能力;掌握政策,实施管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能力;决策能力,组织能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能力;教学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运用现代化教育设备,博采信息的能力。

  勤:主要考核干部的敬业精神。具体表现为勤于学习,忠于职守,崇尚实干,工作效率的情况;关心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为教职工办实事和好事的情况;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抓教育教学管理的情况;遵守劳动纪律、出勤情况。

  绩:主要考核干部的工作质量与效益。具体表现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学校下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教育规律办事,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情况;学生体育合格率、达标率、近视眼新发率的情况;德育网络、教风学风、校园文化气氛、育人环境、学生文明守纪的情况;学校教改、教科研、办学特色、办学效益的情况;各类培训规模、质量、效益的情况;学校财务及校产校具管理制度、经费开支和透明度等情况。

  廉:主要考核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教育行风建设情况;校务公开,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纠正自身不足的情况。

  对副校长、中层正职干部还要侧重考核其统筹全局、综合协调、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情况。对副职中层干部还要考核其对正职的参谋助手作用,以及同其他副职的团结协作,主动负责地做好分管工作的情况。

  (二)加分内容

  1、所在部门在学年内受到局级以上表彰的,区级表彰加2分/人,市级表彰每次加3分/人,省级以上表彰加4分/人,国家级表彰每次加5分/人;单项工作(如德育、团队、教学、体育、艺术、教研组、卫生、后勤、文档等)获表彰的,按相应级别定分的50%加分。

  2、干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获二等以上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发表论文,区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

  3、干部主持区级以上课题研究,获优秀成果奖的,区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8分。

  4、干部参加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等基本功竞赛获二等奖以上的,区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

  5、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由领导小组认定。

  (三)扣分内容: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除一定的分值(由校长办公会议集体决定),部门内所有干部该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级”:

  ①所在部门当年有重大事故的;

  ②经查实所在部门存在违规收费现象的;

  ③经查实干部中有违***风廉政建设问题的;

  ④经查实,所辖条线教职工违反师德规范(如体罚等)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部门内部成员不团结,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2、所辖条线管理差,引起群众不满,造成严重影响的,视程度扣除10-15分。

  3、对学校分配的工作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视程度扣除10-15分。

  4、脱产学习二个月以上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级”。

  5、全年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级”。

  第七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

  优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工作勤奋,管理有方,精通业务,教育质量高,有改革创新精神,并能团结协作,关心群众,威信高,工作成效显著。

  称职:能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办事较公道,作风较民主,工作务实,管理水平较高,熟悉业务,有改革创新精神,团结协作,关心群众,威信较高,教育质量较高,工作有成效。

  基本称职:能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有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工作态度一般,工作中无重大失误,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一般,有改革创新意识,较关心群众,威信一般,教育质量尚好,工作成效一般。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责任心不强,群众观念差,威信低,工作推诿、拖拉,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九条考核在干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教代会代表民主评议,学校领导测评,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由领导集体审定。

  第十条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自我评价。被考核者于教职工测评前填写好《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书面述职报告交考核小组。

  (二)民主测评。召开教职工会议,先有干部进行述职,再有与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民主测评表由考核小组的同志汇总。

  (三)综合评价

  1、民主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测评分构成,其中教职工民主测评分占综合评价的30%,教代会代表测评分占综合评价的40%,校级领导测评分占30%。

  2、测评分的计算办法

  ①教职工民主测评分=优秀率×100+称职率×80+基本称职率×60+不称职率×40

  ②教代会代表测评分=优秀率×100+称职率×80+基本称职率×60+不称职率×40

  ③校级领导测评分=优秀率×100+称职率×80+基本称职率×60+不称职率×40

  ④考核总分=教职工民主测评分×30%+教代会代表测评分×40%+校级领导测评分×30%+加分-扣分

  ⑤加分、扣分由干部个人申报,考核小组认定。

  3、考核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为总人数的30%。

  (四)领导审定。

  学校党政工领导集体审定考核等次。

  (五)结果处理。党总支审定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者,其中不称职者由校级领导找其个别谈话。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一周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复议,复议意见由学校向本人反馈。

  (六)材料归档。

  第十一条 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是干部任免、评先评优、奖惩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考核称职以上享受干部岗位津贴。

  考核结果作为享受工作目标管理奖的重要依据。(具体办法按《关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的意见(试行)》执行。)

  (二)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享有评先评优的资格。

  (三)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当年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者,享受干部岗位津贴的50%。

  第十三条干部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不得享受干部岗位津贴,学校将按干部任免程序作出处理。

  第十四条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科学的工作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坚持辨证、历史、全面地分析、评价干部,既肯定成绩又看到不足;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肃干部考核纪律,自觉遵守党的干部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本办法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六条 本实施意见由学校党总支和校长室解释。

  z开发区高级中学

篇5:区高级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区高级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对象为经我校聘任领导小组聘任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校级正职领导的奖励方案由区社会事业局统一制定。

  第三条: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以外的奖励性工资,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奖励而发放的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第四条:本方案涉及的内容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出勤奖、考核奖、工作量奖、加班补贴、岗位奖励、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他奖励七部分组成。

  第五条: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管理实施,学校党总支和工会依本方案的规定进行监督并保证其实施。学校工会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审小组,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开支审计。若有结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第六条:“教职工绩效考核奖”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度进行考核,分A、B、C、D四个等次发放。

  第七条:出勤奖、工作量奖,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第八条:岗位奖励、“教育教学成果奖”一年发放一次。

  第九条 :加班补贴及其它奖励,根据具体情况发放。

  学校将高度重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实行月统计、月审批、月公示的考评制度。

  (一)出勤奖部分

  第十条:出勤奖

  根据《z开发区高级中学出勤考核条例》的规定,对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的教职工实行每人每月200元奖励。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没有出勤奖。

  (二)考核奖部分

  第十一条:考核奖主要是学校对教职员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按年度(分两个学期)进行考核,按A、B、C、D等级发放考核奖。

  第十二条:教职工考核根据《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班主任考核根据《z开发区高级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干部考核根据《z开发区高级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的规定,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体考核对象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评定,每年发放一次。

  第十三条:连续两个学期被评为C档以下(含C档)的人员,作为下学年度待聘或落聘依据。

  第十四条:全体考核对象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个系列按比例参加对应考评。

  第十五条:内退人员:按其参与考核金额的70%发放,不再享受学校内部的其它考核奖励。

  第十六条:外借人员:由使用单位进行考核合格后,参照其参与考核的奖金发放。

  (三)工作量奖部分

  第十七条:满岗工作量指按照省、市学科《课标》和周任教课时工作量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通过岗位聘任而核定的教学或行政岗位工作量。

  超工作量是指因学校工作需要,干部、职工和教师在完成岗位工作或满工作量之外的超量工作或任课。

  1、 满岗工作量聘任奖:

  根据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凡被学校聘用的满岗工作量教职工每月发放300元聘任奖金。

  学科周课时工作量的核定依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教师满工作量以如下课时为满量(其中包括教研、备课、上课、改作、答疑辅导、单元或月度考试、课间操、体育课外活动、艺术辅导等等)。

  周课时满岗工作量标准核定表:

  语文、数学、英语

  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通用技术

  综合实践、地方课程

  校本课程、心理健康

  10课时/周

  12课时/周

  14课时/周

  16课时/周

  说明:

  (1)上表已体现学科间的差异,因此,各学科教案、批改、辅导等,不另计工作量。高三选修科目与语数外相同。

  (2)由甲年级跨乙年级任课,按因跨乙年级而实际增加的教案总数,每个教案补贴0.5课时数。

  由甲学科跨乙学科任课,因跨学科而实际增加的教案总数,每个教案补贴0.5课时数。

  (3)教师除要完成规定的周课时数外,还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学校交给的其它经常性工作任务: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承担社团活动、指导学科兴趣小组,培训文艺体育团队;负责学生跑操广播操工作、承担学校正式委托的负责传、帮、带年轻教师的任务。

  (4)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必须兼课,兼课数如下:

  以周课时满岗工作量标准为1,正校级1/4,副校级1/3,中层干部1/2,不同学科干部按其相应学科标准工作量核定课时数。

  (5)、教龄满28年以上者,坚持进课堂上课者,工作量减半。

  2、职称系数表

  职级 系数

  中学高级

  中学一级

  中学二级

  中学三级、见习期

  每课时

  1.2

  1.1

  1

  0.8

  3、不满工作量聘任奖发放方法:

  周课时数/周课时标准工作量*300后再折半计算

  4、超课时酬金计算方法:经校长室同意,超课时酬金为每一课时的奖励基准金额为20元。超课酬金=20元×职称系数

  (四)加班奖励部分

  第十八条:加班奖励(以每月上报为准):

  1、学校鼓励教职工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任务,如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不属于加班之列。

  2、加班原则上从严审核。加班规定如下:

  (1)、处室职员如果确有紧急任务需要加班,需要经处室主任审批同意,处室主任加班需报主管校级领导审批同意。在加班规定期间必须完成加班任务。

  (2)、加班达3小时及以上计为加班半天,不到3小时的加班予以合并计算。

  (3)、平时加班达到6-8小时为一天,发放标准为80元/天。

  3、晚自习值班(坐班):30元/晚。

  4、语文、外语等学科教师早自习下班辅导工作量:每次10元,迟到不发,无故缺席倒扣20元(以学生记录为依据)。

  5、早操、课间操工作量:早操由学校指定人员负责,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课间操或跑操由体育组按学校要求安排三名体育教师到位组织,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标准每人每天10元。由于学校或天气原因导致不出操,按实计算。但教师每缺一次,倒扣除20元。

  6、课外活动工作量:课外活动包括社团活动、学科竞赛培训、特长生专业训练等。课外活动要求有计划、有教案、有学生名册、有学生签字的训练活动记录,文化学科培训时间每次不少于45分钟,特长生专业训练每次不少于90分钟。符合上述条件的课外活动,按20元/课时计算。

  7、教师因病事假需学校安排课务的,扣发15元/课,临时代课人员按15元/节的标准发放。学校统一安排的自习课管理:15元/节。

  8、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的命题制卷:100元/份,审题50元/份。阅卷:40元/人。

  9、学校统一安排的竞赛辅导、培优补差:20元/节。

  10、凡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上课)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五)岗位奖励部分

  第十九条:岗位奖励

  1、校长由社会事业局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等级确定奖金数额。

  2、取消干部津贴,实行加班补贴,补贴额以实际考勤为依据。

  3、教研组长100/月,备课组长100/月。

  4、班主任津贴400元/月(参照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方案执行,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出台后按新文件执行)。由政教处制定出考核细则,按月考核。优秀班主任上浮100元。

  5、市、区校骨干教师或名师100元/月。(方案另定)

  6、校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享受中层正职待遇。党支部书记、团委副书记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7、工勤技能岗位奖励方案根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精神另行制定。(六)教育教学效果奖励部分

  第二十条:教育教学效果奖励包括教育教学集体荣誉奖、高考奖励、教师各类教学成果奖励、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

  第二十一条:教育教学集体荣誉奖。

  由国家、省、市、区(县)政府,教育行政(教研)等部门评选(确定、认可)的教改、教研先进科室、年级组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集体荣誉。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金额

  10000元

  8000元

  5000元

  2000元

  第二十二条:高考(指高三高考、高二学业水平测试)奖励:学校将于每学年结束对在当年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方法见《z开发区高级中学高考奖励方案》。

  第二十三条:教师各类教学成果奖励:为鼓励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特设立此奖项,本项奖励以教师在教育系统举办的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的奖级为范围进行奖励。

  1、课题研究成果

  教育科研课题经教育主管部门独立立项或评估验收结题。(不含学会立项课题)

  级 别

  立 项

  结 题

  国家级

  800元

  2000元

  省 级

  500元

  1000元

  市 级

  200元

  500元

  2、教师教学业务竞赛、评比奖。

  此奖项为教育行政(教研)等部门确定(认可)的教师竞赛。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3000

  2000

  1000

  省级

  1000

  800

  700

  市级

  500

  300

  200

  区 级

  150

  100

  50

  3、论文评选

  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属专业部门颁发论文证书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0元

  150元

  120元

  省级

  120元

  100元

  80元

  市 级

  80元

  60元

  50元

  4、论文、文章发表

  在专业报刊公开发表自己专业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章或自主创作的作品(如美术中的绘画、音乐中的歌曲,语文中的散文诗歌等),每篇奖励100元。每人每年获奖金额不超过500元。

  说明:

  (1)同一篇论文不同级别的重复获奖,按最高项奖励;由二人以上著述的作品或获奖论文,按一篇(件)计算。

  (2)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和作品复印件,须报学校教研室登记备案,转存学校校务办公室存档。

  (3)教研室每学期将填写获奖统计表上报,由教研室审核报教育科研评审委员会批准后发放。学校定期汇总教研成果名录。

  5、教辅资料编写

  (1)参加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辅用书编写工作,每人次奖励500元。

  (2)试卷或同步辅导练习被CN级报刊采用的,每次奖励100元。

  第二十四条: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为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特设立此奖项。具体奖励办法参照《z开发区高级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6、学生学科竞赛

  (1)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专业部门组织的学生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获奖,指导老师每人次奖励如下: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00元

  1000元

  500元

  省级

  500元

  400元

  300元

  市 级

  200元

  100元

  50元

  注:进入国家级奥赛班,每人次奖励10000元。

  (2)组织学生参加其他竞赛获奖,不论级别、获奖人数,指导老师每次奖励100元。

  (七)其他奖励部分

  第二十五条:其他奖励用于奖励一些在学校重大活动、招生工作等成绩突出而形成的奖励,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发放。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未尽事宜和重要人事工资制度改革,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校长室,修订权归教代会。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从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附件:

  1、《z开发区高级中学出勤考核条例》

  2、《z开发区高级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3、《z开发区高级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

  4、《z开发区高级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

  5、《z开发区高级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z开发区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