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体格测量工作制度

儿童体格测量工作制度

一、按照《湖南省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要求,定期、连续测定儿童的生长指标,并标记在相应的《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坐标图中,按照《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查找影响儿童体格发育因素。

二、掌握小儿体格生长发育常用指标(体重、身长、坐高、头围、胸围、腹围、上臂围)测量的器具、测量方法及注意事项。掌握常用的测量工具婴儿磅秤、卧式量床、身高坐高计、视力表、软尺等的使用方法。

三、按照儿童规范检查要求,进行儿童体格检查,提出评价意见。

四、针对儿童体格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给予健康指导,属体弱儿、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五、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评估分析工作。

篇2:儿童体格测量工作制度

儿童体格测量工作制度

一、按照《湖南省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要求,定期、连续测定儿童的生长指标,并标记在相应的《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坐标图中,按照《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查找影响儿童体格发育因素。

二、掌握小儿体格生长发育常用指标(体重、身长、坐高、头围、胸围、腹围、上臂围)测量的器具、测量方法及注意事项。掌握常用的测量工具婴儿磅秤、卧式量床、身高坐高计、视力表、软尺等的使用方法。

三、按照儿童规范检查要求,进行儿童体格检查,提出评价意见。

四、针对儿童体格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给予健康指导,属体弱儿、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五、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评估分析工作。

篇3:XX镇热线办理工作制度

XX镇热线办理工作制度

一、受理范围

  1、对政府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2、对我镇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治安、城镇建设、环保卫生及精准扶贫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政府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及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4、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5、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要政府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工作原则

  (一)服务第一的原则。热线工作事关党委、政府的形象,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放在第一位。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满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坚持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肃认真,客观公正,讲求实效。

  (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对镇热线办交办的,凡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推诿、扯皮或上交矛盾,必须认真抓好落实。对超越本单位权限或无法直接单独办理的,要在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呈报上级或转交相关部门(单位)办理;对群众反映的紧急重大问题,要在采取处理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高效快捷的原则。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力求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作出处理,以最佳的结果答复群众。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五)依据政策处理的原则。对群众来电反映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尽快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应向群众讲明情况,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超出政策规定或过高要求的,要做解释疏导工作,讲明原因,以求得群众的理解。

  (六)保守秘密的原则。在答复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的过程中,要做到不泄密;来电人不愿公开单位和姓名的,要尊重来电人的意愿,特别是对揭发、控告电话,要为反映人保密,防止出现打击报复事件。

三、工作职责

  1、建立24小时快速响应处理机制。镇热线办建立热线值班制度,采取固定电话(0737-001)、网络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固定电话、网络全年每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热线时间。

  2、镇热线办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对上级热线办交办的事项作出交办,对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或作出明确答复。确因特殊情况需延时办结的,各承办部门应向镇热线办提出申请,说明延时理由、办理措施及完成时限等。经镇热线办向上级热线办申请延期成功后,可适当延长办结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